收藏本站 | 设为首页 | 繁体中文
中国国门时报
★用我们的服务赢得您的满意,真诚期待与您合作★
 
 
综合资讯  
联系电话  
联系人:中国国门时报 
电话:13811212117  13911345023  
传真:86-010-56013613 
E-mail:zggmsbggb@163.com
  综合资讯-口岸监管 http://www.zggmsbsm.com  
关于明确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无纸化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
日期:2022/11/17 14:05:36    阅读:

关于明确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无纸化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

各相关单位:

为深化无纸化申报,优化营商环境,现就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无纸化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标签事项申报

进口预包装食品报检时,报检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标签检验有关资料,所有资料均可无纸化申报,无需提交纸质资料:

(一)在报检时已申报标签备案号的,在无纸化系统中上传中文标签样张(加盖公章)。原文标签样张和翻译件(如有原文标签的)企业留存备查。

(二)未申报标签备案号的,需在无纸化系统中上传:

1.中文标签样张,产品有原文标签的还应提交原文标签样张及翻译件,加盖公章;

2.中文标签中强调标注内容的证明材料,包括: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,如获奖、获证、法定产区、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;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;标签标示营养成分含量等。以上材料加盖公章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对于实施审单放行模式的进口预包装食品,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报检人在无纸化系统提交的标签资料,未发现不符合要求的,直接审单放行;发现不符合要求的,可采取以下措施:

(一)报检人按规定更正或补充报检信息、随附单证及相关内容,可在无纸化系统中补充上传相关资料。

(二)不符合审单放行要求的,转入现场检验检疫环节。

(三)报检人在无纸化申报过程中的失信行为,按照《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。

北京检验检疫局

首页 | 报社介绍 | 机构设置 | 综合资讯 | 广告服务 | 挂失声明 | 客户案例 | 新闻投稿 | 编辑记者 | 《下载中心》 | 联系电话 |  | 网站地图
联系人: 中国国门时报  联系电话: 13811212117  手机:13911345023  联系QQ: 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E_mail:zggmsbggb@163.com  公司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
版权所有:中国国门时报       网站备案号:京ICP备09043578号-1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中国国门时报电话:13811212117   13911345023(同微信) QQ:2524026688,中国国门时报,国门时报,中国国门时报社, 中国国门时报官网, 中国国门时报广告部办理证书挂失声明登报:原产地证、植检证、商检单、卫生证书、检疫证书等相关海关检疫证书挂失声明,《中国国门时报》由中国海关总署主办的中央级经济类大报,被誉为"国门第一报"。